《孔乙己》随笔

时间:2024-02-19 00:13:37
《孔乙己》随笔

《孔乙己》随笔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对随笔应该很熟悉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那么,怎样才能写出好的随笔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孔乙己》随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乙己》随笔1

《孔乙己》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孔乙己》随笔2

逛街到了傍晚该吃饭的时候。大街东侧并列着两家酒店,名字都很有特色。北面的叫“秀才府”,不知雅号从何得来,想必与传统文化渊源深厚。南面一家招牌赫然写着 “孔乙己酒家”,说来有趣,虽说孔老夫子读书大半生,连个秀才也没捞着,但名气却比秀才大得多。看那门庭若市的景象,就知道生意不错,于是我带着点猎奇心理走进这家酒店。

迎面是木头搭设的影壁,前面桌上安放着鲁迅先生的半身瓷质塑像。后面影壁上密密麻麻用毛笔行书写着“鉴湖绍兴名士录”,近现代从周恩来秋瑾到当代名流有百多位。影壁后面是一间古朴整洁的有一百多平米的餐厅。

右侧一溜三间雅间静室,外面有廊檐状的装饰,小青瓦覆盖,瓦缝里还缀有乱草,使人想起先生作品中这样的句子“瓦楞上枯草的断茎当空抖着”。对面墙中央有孔已己的大幅画像,不知是什么人的水墨丹青。画面上秋风萧瑟,乱叶飘飞,那孔乙己一袭破旧的长衫,纷杂的白发乱蓬蓬的胡须,衬着他凄苦茫然的神情,基本再现了人物穷途末路时的情态。旁有一联云“上大人孔乙己高朋满座,化三千七十士玉壶生香”。这对联褒扬鲜明,显然不是在表彰鲁迅笔下那个穷困潦倒好喝懒做的孔乙己,而是在歌颂孔子了。因为“孔乙己”三个字本来就是人们从“上古大人唯孔子一人而已”意思谬解出来,硬加在这迂腐失败的孔姓读书人身上的。墙的大块空白处,精心贴裱着用漂亮行书抄录的《孔乙己》原文。

左侧墙门通操作间,墙上挂筑着一叶江浙特有的乌蓬船,下面的吧台小而拥挤,与先生笔下那“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相去甚远。这也难怪,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老板会尽量挤出地方安放招待顾客的桌子。实际上地方真的不宽绰,不到二十张桌,粗木桌椅陈旧拙朴,上罩仿蜡染的蓝底白花台布。服务员小姑娘穿蓝花布袢镶滚边的上衣,小伙子一律黑衣皂裤,只是头上没有闰土式的毡帽,难怪了,时值仲秋,天气还很热呢。

菜单也与别处不同,是用工整小楷写成复印的,那孔已己经常花一文大钱买一碟的茴香豆赫然居于榜首。这菜和东坡肘太白鸡一样大名鼎鼎,横扫一眼,几乎每个桌上都有这么一碟。

菜上来了,餐具多用黑釉粗瓷碗盘,只是味道似乎太咸太酽了一点,只好多喝酸梅汤稀释了。菜价不菲,味道亦有独到之处,可惜我不十分喜欢,倒是那茴香豆用鲜蚕豆加浓调料煮成,咬起来香鲜劲道,是下酒的上佳小菜,当年孔已己喝酒必备,有孩子围着他,他会友善地给他们每人一颗,还留下那句孔氏名言“多乎哉?不多也!”

其实来这里聚餐的人多数和我一样,是为它的招牌所吸引,来感受一下孔乙己遗风的。虽然人为造作痕迹明显,但喝着绍兴老酒,嚼着酱鸭烤麸闷河虾,人们显得惬意而悠闲。面对着墙上这篇被誉为“继狂人日记后又一篇讨伐封建文化檄文”的名作,我品着茴香豆,也是心不在焉。脑里不时隐约地闪回着几幅画面——身材高大穿破旧长衫的孔乙己靠了柜台站着,自命清高故做斯文地“排”出九文大钱。——被人揭了短,涨红了脸的孔乙己,之乎者也自欺欺人地搪塞着别人的嘲笑和非难。——偷了丁举人东西被打折腿的孔乙己,坐着蒲团上 “摸”出四文大钱喝完酒,在人们嘲笑声中用手走去……

啊,一个充满了矛盾的可悲可气又可怜的被毒害被漠视的苦人,一伙身位低微却以欺凌比自己更不幸者为乐的麻木人群,一个冷酷无情的病态社会。感谢孔乙己酒店,它使我几乎近距离地感受了〈孔乙己〉的内涵,再次为先生作品的伟大生命力而叹服。

走出门来,已是万家灯火,繁华的大街华灯初放,车队像一条彩色的河在栉次鳞比的楼群中流淌,现代化气息扑面而来。回望那醒目的招牌,我感慨万千,旧的时代孔乙己己是那样的微不足道,充其量是人们排遣无聊的笑料而已,而在现代化的今天,他老人家却陡然身价百倍,以他名字命名的酒店财源滚滚,孔老夫子地下有知,也会含笑于九泉的。

《孔乙己》随笔3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 ……此处隐藏1764个字……,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随笔7

社会环境:两人都生活在一个冷漠无情,趋炎附势的社会环境中。

“咸亨酒店”就是当时黑暗社会的缩影。

里边的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与取笑的对象,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在孔乙己被打断腿,不知去向的时候,唯一能被人记起的,就是孔乙己还拖欠着酒店老板的那十九个铜钱。

范进中举后,胡屠夫以及邻居等人对范进的态度发生的巨大的变化,也描绘出了追求功名富贵,势力虚伪的社会风气。

3、结局

范进和孔乙己都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个悲惨,一个富贵,无论是没爬上去还是爬上去,两个人的结局都是科举的两种必然结局。

《孔乙己》随笔8

一盘茴香豆,两碗温酒,三年不举,四处钞书游。莫言谁窃谁家丢,知乎者也一身长衫,若论清白争不休。 我不是孔乙己,我生活的世界有自由。

我不是孔乙己,清晨,踩着一缕阳光。不用想着一天的规则,拥挤在熙熙攘攘。哪怕是起的早些,我可以随意的轻漫在大道上。下雨了,不用撑伞,哪怕是跑的快些、累些至少可以躲进屋檐。

我不是孔乙己,暮晚,拉着一抹夕阳。不用猜着明天的生活,把烦恼堵在心上。哪怕是睡的晚些,我可以轻松的躺上床。风雪来了,不用刻意取暖,哪怕是裹的多些,紧些至少可以安心入眠。

我不是孔乙己,没必要一日三餐。饿了就吃,渴了就喝点。累了歇着,困了要睡眠。没必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个真实的自己,难道不算坚强?

我不是孔乙己,没有太过苛刻的遵循着“文化人”去言语。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有着自己的情绪。我一样会恼羞成怒,骂上两句。只不过有时候不愿说出口,但同样的话已经流过心底。

我不是孔乙己,也没有万能的好耐心。对了错了,没必要解释的太认真。我可以真实的生活着,肆意看尽人生百态,潮起潮落,繁华落尽。

我不是孔乙己,更没有什么清白可论。我有着自己底线,别人说再多也不算。我不再像从前一样担忧,我不看别人的眼光,也不怕我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我就是我,我本来就和别人不一样。

有时候,生活像一个高明版的孔乙己,有着说不完的精妙谎言。它可以欺骗着自己跟着它的脚步,慢慢的被改变。每天醒来都要起床洗漱,穿好衣服吃着食物。每天都要上学、上班、游玩或者赋闲。无形中遵循着规则,衣食住行被某些东西垄断。现代科技让我们的生活变的很方便。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就能做非常的事情。但一味的使用电脑手机不能把我们变得更聪明。我们需要思考,需要跳出某些生活的圈套。

年轻的时候总有想不完的事情。但大都因为着所谓的限制,每天每夜“逼不得已”的做着不想做的。等到老了,觉得可以去做了,短暂的时间里就化成了一培黄土。

所以说,生活像一场科举,有着无形的规则,等着自己去打破。若不改变那个原来的自己,若想着不得不考,而且必须考好,那就是下一个孔乙己。

《孔乙己》随笔9

人物形象 :两人都是封建时期深受科举迫害的读书人。他们同样都是只会读书,不会营生。

范进热衷功名,坚持应考,20岁就参加了科举考试可直到54岁才中举。

他缺乏谋生技能,应考乡试回家,家里没饭吃,还得要母亲吩咐才出去卖鸡。到了集上,半天仍未能把鸡卖出。

范进一生为功名而神魂颠倒,好似是为科举而活。

孔乙己也是很早就参加了科举考试,但至死“连半个秀才也没有捞到”。

他凭着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沾沾自喜。一生“死读书”也毫无其他生存手段,以至于染上了偷窃的恶习,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最后是死是活都无人知晓。

两个人都因埋首科举而变得迂腐无能,可悲、可叹!

《孔乙己》随笔10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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